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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四个强化”抓好网络文明传播工作
作者:黄思  发布时间:2013-06-26 09:34:21 打印 字号: | |
  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是适应时代发展形势,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通知》要求以及自治区、贵港市文明办关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了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在全院掀起了网络文明传播新风。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该院成立了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桢为组长,政工科、研究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组。制定了港北法院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方案和考评激励办法(试行),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考评制等,选拔招募了 8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抓好志愿者培训。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该院召开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建设座谈会,志愿者全体成员参加了仪式。同时以“以会带训”的形式,对志愿者进行网络文化建设和技术实践培训,从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开展的目的意义、存在问题、主要工作内容、基本工作方法等方面对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进行专题辅导。

  三是强化信息交流,开展网络文明传播。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交流,实现信息资 源共享,该院组建了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群,并在群内部署开展工作。目前,志愿者均已开通了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等博客和微博,关注时事热点,监督各网站论坛热点话题,正确引导言论导向。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为推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该院在考评激励办法中做出了对考评激励机制的明确规定,将根据工作量和完成质量情况,评选年度优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 次,活动成效明显。
责任编辑: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