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员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关系到人民法院、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的发挥。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实行内外监督相结合,促使干警时刻保持公正、廉洁、文明的职业文化形象。
一方面在法院内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五个严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警示教育和“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司法巡查,切实把廉政建设作为常抓状态。另一方面聘请司法廉政监督员、设立院长信箱、向社会公布廉政举报电话;廉洁格言上墙张贴,制作警示牌摆放在立案接待大厅等显著位置;随案发放监督卡,主动将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建院以来,全院没有党员法官干警因违法违纪问题而被查处。
“吴法官,这点小意思请您笑纳,我老公那个案子就劳烦您通融通融吧。”在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中,被告人的妻子企图通过金钱收买主办法官,为自己的丈夫减轻刑罚。作为法官,作为党员,面对诱惑,吴升攀永远说“不”。“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在审判一线工作22年来,吴升攀没有一次违纪。公正无私、清正廉洁、纤尘不染是她的真实写照,也是港北法院法官党员们的真实写照,他们手握天平,用来评判是非对错、个案曲直,维护司法公平、公正。面对亲情、友情,面对金钱、利益,甚至面对人身威胁,他们始终坚定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始终以“五个严禁”、“十三个不得有”等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办案的人民法官本色,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