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到自动存取款一体机取款时,发现有一张银行卡遗漏在取款机内,一时心生贪念竟分4次取走卡内存款用于个人消费,最终也难逃法网,锒铛入狱。2013年8月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陆贵生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3年5月13日15时许,陆贵生到贵港市港北区西江农场信用社的自动存取款一体机取款时,他刚要把自己银行卡插入时,发现机内还遗留有银某的银行卡,并且还处于可操作状态。陆贵生眼看四下无人,在贪婪且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分4次共取走银某银行卡内的存款人民币8000元,所得款项用于个人开支。
案发后,陆贵生的亲属代其退还人民币8000元给银某,银某对路贵生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领取他人存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陆贵生当庭自愿认罪,且案发后退赔被害人银某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如今,银行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地便利,但同时银行卡已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犯罪目标,而且犯罪形式变化多样。尽管通过银行卡进行欺诈的案件已屡见不鲜,防范诈骗常识也是家家户晓,但还是有人频繁中招。在此,办案法官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使用后切记要取走银行卡,且不要轻信及拨打不明电话以免上当受骗,如果不幸被骗应该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办案法官同时希望通过此次案件教育广大群众,在面对诱惑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忌为了一时贪念而毁了自己,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