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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官司法为民 当事人锦旗相送
作者:黄思 覃子颜  发布时间:2013-08-20 08:45:03 打印 字号: | |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法官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水平,努力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8月19日上午,桂平西山镇的当事人陆某,带着两面分别写着“公正高效办案 为民排忧解难”和“一心为民 公正无私”的锦旗来到港北区人民法院,送给执行局局长廖黎明和贵城人民法庭法官廖悦工。他激动的握着法官的手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的法官,不但为我的案件尽心尽力,还在我身无分文的时候,自己掏钱给我路费和餐费,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原来,陆某、全某与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陆某担心自己是外地人,被告在本地上班,害怕法官不能公正判决。但主审该案的廖悦工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对案件做出了公正的裁判,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判决后,马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申请执行人陆某、全某于2013年2月1日向港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人员发现马某还是另外两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其欠款数额近14万元。经调查,被执行人马某除了每个月的工资,并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只好扣划其每个月工资,以清偿其债务。由于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线索,案件无法短时间内得以执结,执行人员只好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8月8日,申请执行人陆某来到港北法院,称自己生病急需要钱住院,请执行法官尽快执行该案。陆某情绪非常激动,认为执行人员袒护被执行人,不帮其执行。对于申请执行人的激动情绪。执行局廖黎明局长耐心对待,骂不还口,从法律的角度,以理性的言辞,耐心规劝申请执行人要相信法院。同时派人立即寻找被执行人马某,要其自觉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耐心解释,申请执行人陆某情绪稳定了下来。在得知陆某身无分文时,廖局长掏出口袋里所有的钱给他,作为餐费和回去的路费。看到此情形,陆某平息了怒气。为解决陆某急需看病的燃眉之急,经请示领导,执行人员预支了3000元给陆某。为表示对港北法院法官的感谢,陆某带来了锦旗,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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