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好心收留了无家可归的季伟初,谁知季伟初却恩将仇报,趁梁某外出办事之机将梁某放在衣柜里的现金人民币共计3800元盗走用于赌博,真像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啊!2013年8月27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季伟初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被告人季伟初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3800元给被害人梁某。
被告人季伟初曾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11月7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年11月26日刑满释放。
谢某在捡垃圾时遇见了独身一人的季伟初,在聊天中谢某得知季伟初无家可归,且得知其曾经坐过牢,但谢某觉得他态度诚恳,因此,并不嫌弃他。谢某在心里想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既然他愿意改正就包容他。在知道他无家可归后便好心相邀季伟初到自己家中与自己同住,也为相互之间有个照应,并给了他自家房门的钥匙。因为家里地方不大,可以放钱财的地方几乎没有,于是谢某选择把钱放在衣柜里,又因双方比较聊得来,季伟初就知道了谢某存放钱的地方。此后的一段时间,季伟初就跟着谢某以捡垃圾为生,日子虽然过得平淡,但也还算过得去。可事情总是有那么点意外,并没有当初自己想的那么美好。谢某并没想到平时态度看似诚恳的季伟初本性还是那么恶劣,不但不知感恩,为了满足他嗜赌成好的欲望,竟然将自己辛苦赚来的钱一扫而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2013年3月,季伟初住在梁某位于港北区大圩镇文兴街某某号的家中,并拿有该房门的钥匙。同月的一天,嗜赌成好的季伟初手痒难耐,想到要去赌博,可手头上又没有钱,突然想到谢某平时都把钱放在衣柜里,于是季伟初趁梁某不在家之机,分两次将梁某放在衣柜里的现金人民币共计3800元盗走,用于赌博并输光。
法院认为,被告人季伟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季伟初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季伟初为了赌博而实施盗窃行为,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季伟初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于被告人季伟初的违法所得,依法应责令其退赔给被害人。根据被告人季伟初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笔者提醒市民,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与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时,每个人都应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随便告诉别人自己存放财物的地方,以防止被心术不正者钻了空子。在遇到自己的财物受到侵犯时,应及时与警方联系,尽可能的及时追回自己所受的损失,也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