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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三项措施贯彻全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甘仕兴  发布时间:2013-09-18 16:45:45 打印 字号: | |
  9月17日,全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视频会议在区高院召开,区高院兰海宁副院长传达了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精神,并对新闻宣传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会议召开后,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扎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深层次领会会议精神。该院党组认真领会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认清了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行一把手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

  二是突出亮点,加强司法正面宣传。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行政审判协调工作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工作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该院工作亮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密切联系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案例资源,为各媒体的涉法栏目提供素材,支持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同时,重视通过网络开展宣传工作,办好港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拓展新的受众面,扩大宣传效应,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全面了解,加强正面宣传。

  三是健全机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健全新闻信息考核奖励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将信息上报采用情况与年终考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调动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动性。坚持新闻宣传工作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对各庭室投稿和采用的稿件实行登记、通报制度,每周一统计、每季一通报采用情况,年终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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