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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中院司法巡查组到港北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
作者:甘仕兴 凌静  发布时间:2013-08-12 17:08:55 打印 字号: | |
  8月12日上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司法巡查组组长蒋少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司法巡查组副组长陆展,带领中院司法巡查组来到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

  港北法院召开司法巡查动员大会,正式迎接市中院司法巡查组进驻该院。中院蒋少云常务副院长介绍了此次司法巡查的目的和意义。并对港北法院全体干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司法巡查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司法巡查制度是法院借鉴党内巡查制度建立的一项法院系统内部的监督制度,市中院巡查组首先对港北区法院进行司法巡查,既是因为该院各项工作位于全区乃至全国的前列,也是中院党组对该院领导班子及广大干警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的体现;二是明确工作方式方法,认真扎实的开展司法巡查工作。此次司法巡查分为准备阶段(7月20至8月10日)、进驻阶段(8月11日至9月10日)、汇总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报告及反馈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五个阶段进行,通过通报情况、动员测评、听取汇报、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走访座谈、调阅资料、收集意见等方式进行;三是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司法巡查工作顺利开展。港北法院全体干警要以对党、对法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司法巡查工作,安排好时间,做好接受巡查的相关工作,敢讲真话、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实事求是地帮助总结经验,寻找不足和差距,为中院党组全面了解港北法院情况提供有效的参考。

  张志海院长代表院领导班子做了2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他同时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中院此次司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客观准确的评价,积极参与,按照巡查工作要求,听从指挥、全力配合巡查组的工作。

动员大会上,巡查组向参加会议的干警发放了民主测评表,对该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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