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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司法巡查组充分肯定港北法院工作
作者:罗珩  发布时间:2013-09-23 17:09:52 打印 字号: | |
  9月20日下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司法巡查组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巡查组副组长陆展的带领下,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向全体干警通报司法巡查情况。

  巡查组在通报中指出,近两年来,港北法院能认真按照市中院的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找准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法院文化、法制宣传和维护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案件增长、办案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案件质量和效率有新的提高,特别是在实践群众观、服务中心工作和廉政风险防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多项工作走在全市法院乃至全国法院的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巾帼文明岗”、“ 广西区优秀法院”、“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北,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巡查过程中,巡查组通过进行巡查前征求中院各部门意见(14人),与港北法院干警个别谈话(101人),走访港北区7个单位,共收集到意见、建议71条,经梳理、归类,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领导班子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司法业务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港北法院近年来在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巡查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二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三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四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港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海代表院党组对巡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他表示将以此次司法巡查为契机,深化认识,着重在班子建设、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整改,振奋精神、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积极向全国模范法院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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