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远昌、莫远雪因无心上学早早便辍学在家,终日游手好闲,不思进取。因为懒惰不愿意去打工赚钱,可又想有钱花,于是他们便密谋去抢夺年轻女子。日前,广西贵港市及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抢夺案件,被告人莫远昌、莫远雪因犯抢夺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3年3月19日凌晨,莫远昌、莫远雪经密谋后,由莫远昌驾驶助力车搭载莫远雪窜至贵港市港北区世纪花园南小区附近盛业木格美食馆对面,由莫远昌驾车靠近正在步行的谭洁净(女,时年27岁),莫远雪动手将谭洁净的一个手提包(内有现金人民币700元、价值人民币560元的联想牌A65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270元的天迈牌T-smartG18手机一部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抢走。得手后,二人拿走包内的现金、手机,其余物品丢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抢的手机予以提取并发还谭洁净。
2013年3月21日22时许,莫远昌、莫远雪经密谋后,由莫远昌再次驾驶助力车搭载莫远雪窜至贵港市金港大道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对面的非机动车道,由莫远昌驾车靠近覃可馨(女,时年26岁), 莫远雪动手将覃可馨的一个手提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00元、价值人民币500元的华为牌T8828手机一部及身份证、银行卡、钥匙等物品)抢走。得手后,二人拿走包内的现金、手机,其余物品丢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抢的手机予以提取并发还覃可馨。
综上,被告人莫远昌、莫远雪共同抢夺二起,抢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330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莫远昌、莫远雪主动退赔被害人谭洁净人民币700元、被害人覃可馨人民币3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莫远昌、莫远雪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谭洁净、覃可馨的陈述,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现场图、指认照片,扣押物品清单、发还物品清单,G3手机购机协议、“千元购机”活动协议、邮电通行业、金融保险业专用发票,价格鉴定结论书,抓获经过、户籍证明和被告人莫远昌、莫远雪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远昌、莫远雪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莫远昌、莫远雪犯抢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在共同抢夺犯罪中,被告人莫远昌驾车接应,被告人莫远雪下手实施抢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依法应当分别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莫远昌、莫远雪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部分赃物已收缴并发还给被害人,主动退赔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