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行窃被发现便施暴 淡定青年继续盗窃被捕入狱
作者:黄丽丽 刘卉  发布时间:2013-11-08 11:58:22 打印 字号: | |
  因为在学校经常被人欺负便产生厌学情绪,进而辍学在家,去打工又因为是未成年人被工厂拒绝,没有经济来源。于是萌生了伙同他人去盗窃的念头,结果到手的钱还没得花出去就被抓获了。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成功审结了该案。

  2012年10月14日凌晨5时许,甘桂枝提议并伙同黄延禄来到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巨星商都三楼“巨浪网吧”内,由黄延禄放风接应,甘桂枝下手将睡着了的顾客张中堂置于电脑键盘上的1部价值人民币200元的黑色吉事达牌226型手机盗走。二人欲逃离现场时被网吧工作人员谭冰(女,时年23岁)发现并阻拦。二人便对谭冰言语威胁,随后甘桂枝用拖鞋殴打谭冰未果,遂用右脚踢了谭冰腹部一脚。接着,甘桂枝、黄延禄又来到港北区聚龙城“亚洲龙网吧”内,由黄延禄引开网吧卡座内一正在玩游戏的男子的注意,甘桂枝下手盗走杨锦嫣委托该男子保管的1个白色女式挂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004元、身份证等物品)。二人欲逃离现场时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案发后,上述两起被盗的物品均已发还失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了解到,甘桂枝有父母和一个姐姐,父母文化程度较低,以务农为生。甘桂枝因在校常被人欺负而产生厌学情绪,初一便辍学到广东省打工,工资待遇差。因未成年,被工厂开除。后甘桂枝无事可做又无经济来源,认为通过偷窃来钱快,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法院认为,被告人甘桂枝、黄延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甘桂枝在盗窃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又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甘桂枝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告人黄延禄犯盗窃罪罪名成立。甘桂枝一人犯二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在盗窃的共同犯罪中,甘桂枝提出犯意,并负责下手偷窃,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黄延禄负责放风接应,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黄延禄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甘桂枝实施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甘桂枝的辩护人提出甘盛荣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与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

  结合庭审查明的甘桂枝成长经历,法院认为,好逸恶劳及法律意识淡薄是甘盛荣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希望甘桂枝能吸取教训,诚心悔改,将来做一个对父母孝顺、对社会有用的良好公民。综上,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一、被告人甘桂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二、被告人黄延禄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本文未成年人甘桂枝系化名)
责任编辑:黄丽丽 刘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