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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千里两次赴内蒙 成功扣押40万元越野车
作者:李波敏 徐海峰  发布时间:2013-11-20 11:02:23 打印 字号: | |
  历时两周,两次赴千里之外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在成功扣押被告徐忠价值40万元的越野车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杨联勇副庭长疲惫的脸上终于露出舒心的笑容。

  原告潘燕诉被告潘芝、徐忠2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潘燕委托潘芝购买二手越野车及办理公证手续,并支付了购车款和酬金。2012年8月28日,徐忠、潘芝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并经过鄂尔多斯市公证处公证,约定潘芝一次性支付40万元给徐忠,徐忠将越野车一辆出售给潘芝。事后,徐忠、潘芝并没有将该车过户到潘燕名下,也没有交付给潘燕使用。潘燕遂将潘芝、徐忠2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将该车交付并办理过户登记给其本人。为防止徐忠将越野车过户转让,在起诉的同时,潘燕申请法院扣押该车,并已提供担保。

  杨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立刻着手制作裁定书,在分管领导梁伟艳副院长审批后,即组员赶赴鄂尔多斯。但由于徐忠变更住所,无法找到其本人,此次赴鄂尔多斯无果而返。杨法官并没有气馁,而是积极寻求当地公安机关大力支持,通过技术手段成功定位徐忠的汽车位置后,即再次组员赶赴鄂尔多斯,最终成功扣押徐忠的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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