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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上网起贼心偷人钥匙 轻松开走电动车
作者:黄丽丽 王艺  发布时间:2013-11-22 11:36:37 打印 字号: | |
  岑聪到一网吧上网时,看见一机位上放着一串车钥匙,遂趁四周无人之机,将人车钥匙拿走,并用车钥匙将别人的电动车开走了。2013年11月20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被告人岑聪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3年7月17日15时许,岑聪到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黄金桥网吧欲上网时,见梁启程将一串电动车钥匙放在该网吧的15号机位,趁四周无人,将该钥匙拿走。得手后,岑聪用该钥匙将梁启程停放在该网吧楼下的一辆经典雅马哈牌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200元)盗走。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电动车缴获并返还失主梁启程。

  法院认为,被告人岑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岑聪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岑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且被盗电动车已被追缴发还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岑聪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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