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特别注重用老百姓最容易接受的方言乡语进行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11月15日,该院的张文信法官使用壮语执行,和解执结了一起农村交通事故案。
20岁的刘小勇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为骑车撞伤了路人,被申请强制执行。刘小勇家在中里乡一个村里,是一个壮族聚居地。张法官上门执行时,发现刘小勇已经外出打工,刘小勇的父母及周围邻居只会说当地壮语,听不懂普通话。张法官立即改换壮语交谈,拉近了和乡亲们的距离。他用通俗的方言把责任讲清辨明,说服刘小勇的父母替儿还债。在张法官的耐心劝解之下,刘小勇的父亲当场把2000元履行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韦大妈,和解执结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