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平日游手好闲,常常幻想自己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在发现路边停放过夜的车辆有机可趁后,纠集数人合伙,密谋以砸破车窗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随即开始了四天连砸10辆汽车车窗盗窃的疯狂作案,但是钱财获得应取之有道,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的他们,等来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认定被告人所犯盗窃罪罪名成立,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覃敬页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覃汝字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6月25日3时许,被告人覃汝字向被告人覃敬页与覃校华、覃明敏(后两人另案处理)提议并合谋后,去到贵港市港北区水木宾馆北面转弯处,由覃汝字在一旁看风,覃敬页使用安全锤将何才进停放在该处的黑色丰田牌小汽车副驾驶车窗玻璃砸碎,后与覃校华、覃明敏进入车内盗得1根警棍、1副手铐、4包香烟等物品。随后,四人去到“维多利亚”小区3幢楼前,先后将黄祖设的黑色本田牌小汽车、吴珊的红色长安新奥拓小轿车的副驾驶车窗玻璃砸碎,后进入车内盗窃,共盗得1副手铐、1本户口簿、1本工作笔记本等物品。
次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覃敬页与覃明敏密谋后去到贵港市“世纪花园”东区2-15号楼下,使用上述方法砸烂黄翠运的红色长城牌小轿车副驾驶车窗玻璃,后进入车内盗得身份证1张、该车保险单、交通银行卡、工商银行卡等物品。接着,覃敬页、覃明敏又去到“龙脉华庭”小区北区转弯处,砸烂曹小敏的灰白色东风日产牌小车副驾驶车窗玻璃,进入车内盗得1本行驶证、该车保险合同。后在“龙脉华庭”北区“康宁大药店”前砸烂伍雷良的白色本田商务车副驾驶车窗玻璃,进入车内盗窃,未盗得有价值的财物。
同月2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覃敬页、覃汝字与覃明敏去到贵港市港北区“新长城大酒店”门口停车场,由覃汝字在附近看风,覃敬页用安全锤先后将黄克翔停放在该处的黑色广州本田牌小轿车、黄东灵的白色东风标致小轿车、黄赵妮的白色思域小轿车的副驾驶车窗玻璃砸碎,后覃明敏进入车内实施盗窃,将盗得的小车保养及保修手册各1本、太阳镜等物品递交给覃汝字。接着,覃敬页、覃汝字和覃明敏又去到“贵港康泰旅行社”门口附近,用同样方法将吴汉聪的黑色比亚迪 F3型小轿车副驾驶车窗玻璃砸碎,从车上盗得该车的登记证1本、中国农业银行存折1本、水晶链1条等财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敬页、覃汝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覃敬页、覃汝字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关于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6月2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覃敬页、覃汝字与覃明敏在“新长城大酒店”门口停车场用安全锤先后将占继龙的黑色奥迪小轿车、贵港市和顺船务有限公司的灰色起亚越野车的副驾驶车窗玻璃砸碎,后入车内盗得的影碟等物品的事实,经查,该指控只有覃敬页、覃汝字与覃明敏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实施了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故法院对上述指控的事实不予采纳。在共同盗窃犯罪中,覃敬页积极实施砸烂汽车玻璃窗,覃汝字提出盗窃犯意,二人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分别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覃汝字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可以比照覃敬页酌情从轻处罚。覃敬页在实施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覃敬页、覃汝字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十七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第三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