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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法院多管齐下 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作者:罗珩 刘敏  发布时间:2013-11-29 15:18:2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着力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自2010年以来,港北法院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2次,为学生上法制教育课18堂,指导学生模拟法庭20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教育学生5万多人;接待到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学习参观的学生5000多名,进行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52人次,组织旁听庭审24场,开展模拟庭审28场;开展回访帮教活动10次,回访家庭18个、帮教78人次。初步形成了有港北特色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

  一是领导重视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多年来,该院领导一直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2009年以来,院领导多次会同市文明办、港北区综治办、团委、妇联等部门领导深入辖区中小学、社区开展调研,具体指导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并建成了功能齐全的贵港市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二是初步建立多元化的青少年犯罪审判机构。该院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设立未成年人审判专门合议庭,开展圆桌审判,建立起庭前教育、庭中感化、判后挽救的三维立体防范体系。2010年以来,港北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近200人,判决1年以下较轻刑罚的达到70%,为10名未成年被告人联系学校,为20多名刑满未成年人联系到工作。三是法制教育方式多样化。该院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的形式不拘泥于一两种形式,而是多管齐下,百花齐放,活动形式主要有举办法制辅导报告会、法制教育图片展,开展“现身说法”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法制教育进学校、模拟庭审等。四是初步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积极与公、检、司等部门协助、将教育战线拉长,不同部门对同一被告人从不同角度、采取不同方法进行教育;努力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每年都与公安、教育、共青团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组织法官到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在校师生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罗珩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