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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车站截“老赖” 半天执结七年积案
作者:张文信 甘仕兴  发布时间:2014-01-20 17:30:27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月17日,贵港市港北区法院的执行人员在贵港市汽车东站截住了欠债七年的“老赖”,通过软硬兼施的办法,仅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就顺利执结了一起七年的执行积案。

  2006年9月,杨明与陆光买卖汽车配件货款纠纷一案,港北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陆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于是无奈的杨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陆光尽显老赖本色,长期逃避执行人员,收入所得也没有存放于自己名下,导致案件长期不能执结。

  2013年12月初,申请执行人杨明提供线索,说陆明与他人合伙经营长途客车并兼做司机,有较高的收入。由于陆光所开的客车往返于两广之间,在站时间不固定,以致承办法官两次出击均扑了空。2014年1月17日,承办法官得知陆光刚好从广东开车回来,准备到达贵港市汽车东站。承办法官马上召集协助执行的两名法警赶到汽车东站,把开车到站的陆光及时截住。当执行人员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陆光不仅不配合履行义务,还百般抵赖,态度极其恶劣,于是执行人员将其带回法院。在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等方面的耐心劝说下,陆光依然不愿意还款。面对陆光的恶劣态度,承办法官向领导申请,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十五日。在获领导批准后,承办法官立即将其送往拘留所。看到法院真的将其进行拘留,陆光开始慌了,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杨明进行协商,同意还款。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之下,杨明同意放弃部分利息,而陆光当场向杨明兑付了履行款6000元,七年执行积案顺利执结。

  在这起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的案件执行中,承办法官抓住时机迅速出击,其他执行人员积极配合工作,使得此案顺利快速地执结,体现了港北法院团结协作、为民办实事的精神风貌,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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