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三个月时间,5名盗车贼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趁着夜色疯狂流窜上林、贵港、来宾、桂平、武宣、横县、合山等7地作案17起,共盗得17部车,涉案金额达95万余元。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依法以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莫克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何建华、黄世敏、何志铁、覃家植等4人四年五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五万元不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黄世醒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莫克运、何建华、何志铁、黄世敏、覃家植分别退赔被害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2012年12月26日凌晨,莫克运、何建华到上林县大丰镇政府路百货公司宿舍A栋2单元楼下,由何建华看风,莫克运撬车,将白林1辆长城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78000元)盗走。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白林。
2012年12月30日22时许,莫克运、何建华到贵港市港北区国际生活港阳阳海鲜城对面停车场,由何建华看风,莫克运将林竟吉1辆五菱牌面包车(价值人民币45000元)盗走。
2013年1月1日凌晨,莫克运、何建华到来宾市兴宾区北海南路53号后面,由何建华看风,莫克运撬车,将韦能荣1辆长城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53000元)盗走。后莫克运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销赃给韦武军(另案处理),韦武军又以人民币11000元的价格销赃给被告人黄世醒,黄世醒又以人民币12000元销赃给一不知名男子。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韦能荣。
2013年1月5日凌晨,莫克运、何建华到贵港市港北区圣湖小区9巷10号门口,由何建华看风,莫克运撬车,将杨剑西1辆五菱牌面包车(价值人民币32000元)盗走。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杨剑西。
2013年1月13日凌晨,莫克运、何建华到贵港市港北区石羊塘东四巷19号门口,由何建华看风,莫克运撬车,将苏永星1辆长城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68000元)盗走。后莫克运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销赃给韦武军,韦武军通过被告人黄世醒介绍,将车卖给一不知名男子,黄世醒从中获利人民币600元。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苏永星。
2013年1月18日凌晨,莫克运、何建华到贵港市港北区石羊塘中路102号平天山林场小区门口,由莫克运看风,何建华撬车,将陈少云1辆长安牌面包车(价值人民币35000元)盗走。
2013年1月24日晚,莫克运、何建华到桂平市城区四中路泰康医院门口,由莫克运看风,何建华撬车,将李学华1辆长城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61000元)盗走。后莫克运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销赃给韦武军,韦武军又以人民币9000元的价格销赃给被告人黄世醒。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李学华。
2013年1月29日凌晨,莫克运、何建华到桂平市浔洲路安力信有限公司门口,由莫克运看风,何建华撬车,将曹扬清1辆长城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81000元)盗走。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曹扬清。
2013年1月30日凌晨,莫克运、何建华到来宾市兴宾区文辉香格里拉小区门前的马路边,由莫克运看风,何建华撬车,将覃斌1辆长城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78000元)盗走。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覃斌。
2013年1月30日凌晨,莫克运、何建华、何志铁到来宾市兴宾区大地景苑小区门前,由莫克运、何志铁看风,何建华撬车,将袁海斌1辆五菱牌面包车(价值人民币28000元)盗走。
2013年2月18日凌晨,莫克运、黄世敏伙同他人到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东街升阳路星都旅馆前,由黄世敏、黄德敏看风,莫克运撬车,将黎温贤1辆吉奥牌皮卡车(价值人民币72000元)盗走。
2013年2月28日凌晨,莫克运、何建华、何志铁到武宣县武宣镇鞍山路南一巷60号门前,由莫克运、何志铁看风,何建华撬车,将潘民波1辆五菱牌面包车(价值人民币54000元)盗走。
2013年3月10日凌晨,莫克运、何建华、何志铁到桂平市城区滨江小区C幢门口处,由莫克运、何志铁看风,何建华撬车,将李桂桓1辆长城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38000元)盗走。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李桂桓。
2013年3月12日凌晨,被告人莫克运、黄世敏、覃家植伙同他人到横县百合镇鳌山东路12号门前,由黄世敏、覃家植看风,莫克运撬车,将袁广健1辆江淮牌中型客车(价值人民币30000元)盗走。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袁广健。
2013年3月13日凌晨,莫克运、黄世敏、覃家植伙同他人到合山市城中四街杭州步步高布艺店门前,将谭敏强1辆长城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74000元)盗走。
2013年3月19日凌晨,何建华、何志铁和伙同他人到桂平市城区城南小区,由何志铁看风,何建华撬车,将杨培强1辆长城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56000元)盗走。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杨培强。
2013年3月20日凌晨,莫克运、黄世敏、覃家植到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石柱南小区130号门口,由黄世敏、覃家植看风,莫克运撬车,将黄伟成1辆长城牌越野车(价值人民币70000元)盗走。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黄伟成。
2013年1月的一天傍晚,黄世醒明知是赃车的情况下,帮韦武军介绍销赃1辆价值人民币41000元的五菱牌面包车,得中介费500元。经查,该车是黄寿强于2012年3月8日下午在来宾市兴宾区新兴路星源宾馆门前被盗的车辆。案发后,被盗车辆已被收缴发还失主黄寿强。
2010年7月22日17时许,莫克运与黄少湾、覃家乐、丁举(后三人另案处理)在武宣县思灵乡思灵街的猪肉摊赌场赌博时,认为参与赌博的黄小红出千,对黄小红进行殴打。经鉴定,黄小红的损伤属轻伤。之后,莫克运伙同黄少湾、覃家乐、丁举以黄小红赌博时出千为由,使用威胁、恐吓手段,向黄小红索要人民币10万元。同年8月19日,黄小红在武宣县思灵乡淀粉厂门口将人民币15000元交给莫克运和覃家乐。
综上,莫克运参与盗窃十六起,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897000元,故意伤害一起,致1人轻伤,敲诈勒索一起,勒索他人财物人民币100000元,得款15000元;何建华参与盗窃十三起,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707000元;黄世敏参与盗窃四起,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246000元;何志铁参与盗窃四起,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76000元;覃家植参与盗窃三起,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74000元;黄世醒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四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财物价值人民币227000元。
经查明,被告人黄世醒曾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12年8月10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2日被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克运、何建华、黄世敏、何志铁、覃家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莫克运、何建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黄世敏、何志铁、覃家植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莫克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莫克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黄世醒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莫克运、何建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黄世敏、何志铁、覃家植盗窃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莫克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莫克运一人犯三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莫克运、何建华、黄世敏、何志铁、覃家植流窜盗窃,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莫克运已着手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致人民币85000元未得逞,对于未遂部分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黄世醒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