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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值班捡到车钥匙 车主未现身遂偷车获刑
作者:陆婷婷 王艺  发布时间:2014-02-19 17:21:21 打印 字号: | |
  身为保安本应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但其在值班时捡到一把电动车钥匙,见多日无人来认领该钥匙,竟起贪念偷走电动车获刑。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梁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被告人梁赳在贵港市港北区豪港华庭小区担任保安。2013年10月7日晚,梁赳在值班时捡到一把电动车钥匙,并且多日都无人来认领该钥匙,遂起贪恋。同月10日23时许,梁赳趁无人之机,用该钥匙开锁将黄世洪停放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库A区M075的一辆爱玛牌电动车(价值人民币3100元)盗走,后藏匿于城市怡景小区旁的一家杂货店门口。次日,梁赳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电动车收缴并发还失主黄世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梁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并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赃物已被追缴发还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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