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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情系老人儿童 维权追讨抚恤金
作者:覃子颜  发布时间:2014-03-12 16:51:44 打印 字号: | |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十分重视对老人儿童权益的保护,尽最大的努力,使老有所终,幼有所长,为老人儿童撑起一片蓝天。3月7日,该院迅速执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老人儿童维权追讨了40万余元的赔偿款。

  钟某在贵港市某公司上班,因在上班期间死亡,其家属申请工伤认定,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钟某死亡视为工伤。因贵港市某公司对赔偿事宜置之不理,钟某家属向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审查,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定贵港市某公司支付钟某家属医疗费、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41.5万元。因贵港市某公司未按裁定履行义务,2014年2月底,钟某的老父亲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港北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三优”工作机制。同时,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将心比心,体谅钟某家属的难处,能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随后又告知被执行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情威并施。在采取多种措施未果的情况下,该院加快执行节奏,仔细排查执行线索,在得知被执行公司的银行账号有款项到账后,立即进行划拨,将40万余元赔偿款及时兑付给申请执行人。

  港北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针对具体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融入不同的执行艺术,尤其是在保障老人妇女儿童权益、赡养费、扶养费、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坚持“三优先”执行,同时采取媒体曝光、司法拘留、刑事制裁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覃子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