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该案的被告人潘捷在百乐电玩店玩游戏时,窥见帮其上游戏分的女服务员使用的是苹果手机,即生贪念,于是趁女服务员帮其“上分”,把手机放在桌面不注意之机,顺手将女服务员的苹果4S手机偷走。潘捷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无人察觉。没想到,第二天,其又回到上述电玩店玩游戏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发后,潘捷追悔莫及,没想到顺手牵羊,却牵出了刑罚。
2013年11月1日2时许,被告人潘捷到贵港市港北区石羊塘百乐电玩店玩游戏时,趁该店服务员林惠连不备,将林惠连放在捕鱼游戏机桌面上的一台iphone4s手机(价值人民币2700元)盗走。次日,被告人再次到该电玩店玩游戏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手机发还失主林惠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潘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赃物已收缴并发还失主,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潘捷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潘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