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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久拖不还被判刑
作者:郑志红 周小杨  发布时间:2014-03-31 15:14:43 打印 字号: | |
  温瑶冰在中国银行贵港分行办理了一张长城信用卡,后持该卡进行消费并透支了金额,期间只还过一次款,之后为了满足个人消费,又继续透支该信用卡,到期后经银行多次追收仍未还。发卡银行便将该案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日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件,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温瑶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温瑶冰于2011年10月28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该卡透支消费,至2013年2月4日,共透支金额人民币22700.38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14312.6元,利息及滞纳金为人民币8387.78元),到期未归还。发卡银行于2012年2月份至6月份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通知温瑶冰及时归还所透支款项未果,无奈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9月4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于2013年2月3日将温瑶冰抓获。同日,温瑶冰的亲属代其偿还全部透支款息共人民币22700.38元。

  港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温瑶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温瑶冰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偿还全部透支的款息,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温瑶冰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对温瑶冰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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