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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摄影照片的著作权归谁?
作者:罗珩  发布时间:2014-04-22 09:17:33 打印 字号: | |
  问:我和妻子在影楼拍摄了一套婚纱照,请问这些照片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答:婚纱摄影照片不同于普通肖像照片,从化妆、道具到人物形态,都融入制作者智慧,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作品构成要件,属于摄影作品和委托作品,若你们与影楼未约定权利归属,影楼依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八)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委托摄影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的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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