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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了官司,对方却不履行判决,怎么办?
作者:覃子颜  发布时间:2014-05-04 09:37:50 打印 字号: | |
  问:我因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法院判定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还清欠款。可是李某逾期半年了都没有履行判决内容,我该怎么办?

  答: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执行案件的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民事执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四、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如果申请执行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递交法定代理人与申请执行人的关系证明和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七、需要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的特别授权。如授权不明视为一般代理。
责任编辑:覃子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