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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严格管控执行款确保执行廉洁
作者:覃子颜  发布时间:2014-06-09 08:42:37 打印 字号: | |
  执行款的管理控制是法院执行工作廉政风险重点领域之一。贵港市港北区法院建立并严格执行执行款管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款的管控,确保执行款的收取、管理、兑付安全、规范,杜绝执行款收兑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止执行工作中的腐败问题,确保执行廉洁。

  一是开设执行款专户,进行专项管理。执行款的收取由承办法官通知付款人直接向专户缴纳并将回单交院财务部门,执行法官只负责案件的执行,不得私自收取任何款项。二是规范执行款发放流程。该院在每周二、周四进行执行款兑付。承办法官填写好《执行款发放审批表》,并附执行款收票、该案案卷,根据兑付数额的大小分别由局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层层审批,再由执行局内勤交付院财务部门办理兑付手续。三是建立专项明细表。执行局指定专人负责对执行款的收付情况设立台帐,同时对每个案件实行明细记帐。承办法官要填写每个案件的执行款收支平衡表,对每一笔执行款的往来情况进行登记,并归入案件档案。四是严格监督检查。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执行款的收支、兑付进行严格督查。严禁使用、截留、挪用、侵吞和私分执行款物,违反者,按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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