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发挥银行部门的执行联动威慑作用,成功执结一起标的11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赵某是贵港市某公司的供货商,因为货款纠纷诉至法院。历经一、二审,法院判定贵港市某公司向赵某支付货款10万余元。而该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并没有支付意向。6月6日,赵某向港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认为,被执行人是本市一家颇有影响力的公司,应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于是将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执行信息系统,通过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向银行部门告知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银行部门通过该平台第一时间了解到该公司的失信行为后十分重视,将该公司列为“信用不良户”,不再对其发放贷款或者其他资金支持。该公司得知情况后,十分懊悔,立即赶到港北法院,交清了所欠本息11万余元,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近年来,港北法院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的问题,适时启动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管、车管等部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将未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主动向联动单位通报,并出具协助执行的相关法律文书或依据,运用公示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拘留、刑事追诉等措施,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