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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撞了白撞”说不
作者:韦永新  发布时间:2014-08-11 09:48:59 打印 字号: | |
  如果你是乡下人,逢年过节回家,在以前如果家离汽车站还有一段路,下车后就得大包小包的一路走回家,若是碰上炎热的夏日,或是北风呼啸的寒冬,或是毛毛小雨一路泥泞,你会更头痛。但是如果现在回家,你一定会发现,下车的时候,车站门口就有乡亲要送你回家,而且绝对不宰你,一律只收一元钱。

  我听说现在村里人上街走亲戚,也不再走路或骑自行车,都乐意坐村里的“三马”(三轮摩托车,前后改装,司机旁边加两座位,可以坐两人,后面车厢两边加上长凳,可以坐八到十个人,上面做了顶绷,拉个绳子方便人多的时候站着的人拉扶)或“的士”(就是便宜买来的报废小面包车改装,后面敞开,两边长凳,这种车听说有时候坐十几二十人,我没敢坐过)。村里的摩托车也多了,倒基本是买新的,但一个比一个勇敢,都是买车就骑,什么牌照全不用,什么技术全当儿戏,交通没法管理,交警管不到,反正一句话:自由自在!他们神勇,一带就是几个人,还飞似的开着,他们绝对不怕行人和来往车辆,只有行人和来往车辆怕他们,真的很牛气。

  但随之问题来了,越来越多的事故让人不得不摇头。你看下面的三个案子全是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接触案件和当事人后,让我触目惊心,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无奈和思考。

  一辆从他人手上买来的二手小面包车,车没行驶证没牌照,没营运证,人没驾驶证,更不会买保险。就这样,车主堂堂正正地在乡镇到市区的路上跑客运,一次事故中车上三名教师不同程度受伤,损失达七万多元,可这辆车处理时仅值7000元,除去保管费和修理费后,只能拿出4000多元来赔偿,我们到车主家时,他父亲说他已经外出打工,他是个年轻人,刚成家不久,还欠着一身债,什么值钱的财产都没有,他们做父母的也穷,不是不想赔,是没钱。我告诉受伤的那些老师,无财产可供执行,这类案件确属执行不能!她们欲哭无泪,面对那样的现实,她们知道我无能为力。

  如果说前面那个案例的三个老师可怜,那下面这个案例的当事人更惨,我们到监狱找的那个当事人是84年出生的,一次开着(无照)他那报废的小轿车去亲戚家喝喜酒,因为当时喝多了,在回来的路上撞倒了母子俩,撞死的是一个才四个月的婴儿,孩子的母亲也受重伤,结果因交通肇事他被判五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十几万元,二十出头的他除了那辆不知道哪来的报废车,农村里的房子也是父母的,家徒四壁,一无所有,因为没有保险,受害人赢的官司也只是一张空白支票,我们同情死去的婴儿和母亲,没了人、受了伤还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我们除了按程序办通手续,无计可施。同时,我们也惋惜坐牢的这个年轻人,二十多岁的他坐上几年,错过的正是创业的好时机,这辈子他也将背负着这罪名和良心的遣责,留下永久的阴影。

  春运期间,覃某无证驾驶一台拖拉机与相向的一辆三轮摩托车(核载1人,实载8人)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真是惨不忍睹……

  现在的农村和小城镇无牌无照的车辆比比皆是,方便农民进圩入市的同时,由于三无:无证、无照、无保险,加上没有安全意识,事故隐患处处、时时存在,这是机动车辆管理的死角,虽然乡镇有关部门也管过,终因力量单薄而无能为力。由此引发的事故很多,受害者人身财产受损之后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如何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后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心的热门话题,前两年就事故讨论最多的是“撞了白撞”如何解决的问题,后来国家出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之一是规定所有机动车辆全部买保险,这一强制性规定使一些不幸家庭得到些许安慰,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及家属基本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但“撞了白撞”在农村和小乡镇依然严重,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毕竟农村有它的局限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生命财产安全不容侵犯,如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容小视。在加强交通安全常识和政策宣传的同时,应该对这个机动车管理死角严加管理:应该报废的坚决回收销毁,应该上牌的上牌,应该投保的要强行投保……为农民和城镇居民营造安全有秩序的生活环境,让城乡居民、农民兄弟向“撞了白撞”说不。

        
责任编辑:韦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