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港北法院:国庆期间公车不“上班”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14-09-30 16:46:3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院车辆的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整个国庆长假期间,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的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在法院内,与全院干警一同“放假”。

  今年以来,港北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要求干警严格执行警车使用管理工作规定,严格自律,自觉做到令行禁止。节假日期间,除个别警车供值班使用外,其余车辆一律停放在法院的指定位置上,公车钥匙、加油卡、行驶证用信封装好并标明相关部门名称后统一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统一管理,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随机抽查或明察暗访,有效防止了节日期间发生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黄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