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认真贯彻严格把关原则,客观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促使刑事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从而实现刑事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性互动。今年以来,贵港中院共审结港北法院刑事上诉案件11件,其中维持原判决10件,准许撤诉1件(准许撤诉类案件计入维持案件),维持率达100%。
严把监督关。认真落实分管院长、庭长审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汇报制度,充分发挥分管院长、庭长的监督指导作用,保证审判活动合法有序进行。除了发挥法院内部的监督职能外,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进而提高案件的质量。
严把流程关。该院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程》,对刑事立案、送达、案件移送、案件排定、开庭、审限跟踪、案卷归档等审理过程中的不同环节进行跟踪管理,促使各个环节的工作互相衔接,避免因工作衔接不到位而出现超审限现象的发生。
严把证据关。不断强化证据意识,把“重证据”落到实处。在审理每一个案件过程中,认真审查取得的证据是否合法,证据材料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该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证据之间是否有矛盾等。对每一个错误事实,都必须有充足的证据加以认识,做到不枉不纵,确保实现刑罚的公平与正义。
严把审限关。将审限管理纳入绩效考评,量化审理期限,并将超审限责任严格到承办法官个人。反复向刑事审判庭人员强调审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法官增强期限内结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使法官均衡结案。庭长定期对未解案件的审限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催告承办法官及时办结。同时,加大对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依法公正作出判决,提高当庭宣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