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专是一名政府干部,主要负责综治信访维稳调解工作,2010年至2014年,他被贵港市港北区人大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陪审员,五年来,莫专参加港北区人民法院各类案件的审理约535件,他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也有了较深的体会:
坚守底线,保持形象。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他既感到光荣,也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因此每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他都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审阅相关案卷材料,查清一切证据、依据,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审理案件。在合议庭评议时坚持依法办事,坚决不超越法律底线,甚至有时涉及到亲朋好友的案件,遇到来人打个招呼“关照关照”,这时,他会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做他们的工作:带着感情来说理,在道理中讲情,最后以“法”来定调,合情合理又要合法,把三者贯穿在整个审案的过程之中,让三者既有相联的因素又有各自的底线。作为人民陪审员,他深知必须慎言笃行,严守职业道德底线,草率表态,糊乱发表,随意下结论,都会有损人民陪审员的形象。
活学活用,学用结合。他认为“学无止境”是铁的事实,边学边用,学用结合,也是很实在的做法。作为群众工作部一名领导,每天他都要面对不同的群众,要处理不同的事情,每讲一句话,每表述一种意思,都必须围绕“情、理、法”三者来进行。在他看来,“情”和“理”这两者对于超过40岁以及有过多个工作岗位历练的他而言困难不大,关键是“法”。中国之大,法律法规之多,在世界上是无与论比的。所以,这就“逼使”着他要不断地学习、有针对性地学习。例如,要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等民间纠纷,那么就要学习《土地法》、《森林法》和《水土资源法》等相关法律与政策,不断地在实践中“以案选学”、“学用结合”。
亦工亦农,接近地气。他常说人民陪审员是来自人民群众,是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案件的一种体现,充分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司法特色,同时也体现了司法民主、司法为民的特点。人民陪审员,对于促进我国司法公正,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都起着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身份特殊,变化灵活。审案时,在审判席上是会议庭一个成员,是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一旦离开审判席,回到人群中又变成了人民群众的普通一员,“亦工亦农”是对人民陪审员的一个形象比喻,所涵盖的内容实质很丰富,肩负的责任也很大。通常来说,由于人民陪审员是生长和工作在不同层次的人民群众之中,非常贴近“地气”,平时所看到、听到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是丰富多彩的,在这当中,要敢于担当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说白一点就是在开证审案时是合议庭的一员,充当“裁判员”,回到单位或人群中,是一个普通群众,是一个“运动员”,要参加各种“运动项目”。他认为人民陪审员的“运动项目”就是要敢于肩负各种责任,宣传正能量,善于利用自己的身份,恰如其分地在不同场合不同时间倾听群众的呼声,关注民生、收集民意,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传递党和政府的施政理念和惠民信息。
陪审工作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莫专表示今后还要继续努力,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真正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