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村民唐某家里举行,唐某坐在轮椅上,面前是法官(审判员)和书记员。2011年,唐某因喝酒过多,致中风全身瘫痪,口雌不清,终日与轮椅为伴,以致发生家庭纠纷,夫妻感情跌入深谷。2014年9月,唐某妻子雷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将唐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唐某无法到庭参加审理。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谭孟常根据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将庭审安排在他家里进行。
当港北法院谭孟常庭长与书记员来到唐某家里,坐在轮椅上的唐某,看到他们,用勉强能听清的话语向法官表示感谢。
支起桌子,摆好椅子,法官几分钟就搞定了一个简易的庭审现场。法官正面落座,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就做于两旁,与在法院的庭审相比,程序上一点也没落下。
在庭审过程中,两个小孩的抚养权成为双方争议的重点。谭孟常庭长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并从两个小孩的健康成长出发,向双方耐心的开导、劝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终于心平气和的达成离婚协议。
港北法院为方便患病当事人参加诉讼而到当事人家中开庭的举动,体现了法院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实际行动做好“便民、利民”措施,获得了当事人及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