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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推行院长接访制度成效显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14-12-10 15:08:5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推行院长接访制度,每月月中和月底(遇节假日顺延)由院领导亲自接访群众,进一步畅通了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赢得了群众的肯定和好评。今年以来,港北法院院领导共接访40余人次,涉及案件30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是促进服判息诉。由于法院院领导的地位特殊,群众的信任度相对较高。对于当事人因对法律法规理解有错误而来访的,耐心作解释、说服工作,并对其的一些错误、偏激的想法进行教育引导,从而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二是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通过与各种各样的当事人直接面对面沟通、交流,充分了解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对公正司法的渴望,从而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进而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是及时发现司法漏洞。通过接访,倾听群众反映问题,不仅能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法官办案的动态与趋势,而且能及时地对主审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能力及作风进行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司法队伍管理和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并加以改进。

  四是及时纠正错误判决。到法院来访的当事人,大多数与法院处理的案件有关,且他们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在接访过程中,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如果发现法院在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上确实有错误的,及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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