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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为打猎自制钢珠枪 猎物没打成反入狱
作者:黄丽丽 莫一超  发布时间:2014-12-23 17:25:03 打印 字号: | |
  港北区中里乡秀地村的村民刘友刊在家闲来无事,便带着一支自制的钢珠枪与两男子前往中里乡龙山打猎,不料半路上被公安人员逮了个正着。自制的钢珠枪不但没有帮他打到猎物,反而把他送上了审判台,推进了监狱。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刘友刊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6月13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刘友刊携带一支由射钉枪改装而成的钢珠枪和11发弹壳发射火药、33颗钢珠与吴某斌、付某保在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延长线的中石油加油站人行道处准备前往港北区中里乡龙山打猎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贵港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进行鉴定,该枪具有枪支性能。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友刊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友刊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罪名成立。刘友刊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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