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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堵小青年负能量“爆棚” 持刀伤人酿苦果
作者:黄卓鑫 刘卉  发布时间:2015-01-06 16:49:30 打印 字号: | |
  路边停车吃饭时车辆被摆卖摊贩阻塞,这本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友善提醒一句便可解决问题,可谁想言语不和间竟引发争执冲突,最后冲动鲁莽的年轻人还持刀将人砍伤。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案,依法认定被告人李云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8月13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李云峰和几个朋友在贵港市港北区江北东路湖畔人家小区旁的米粉店吃完晚饭后欲驾车离开,因车辆通行问题与在旁边摆摊卖莲藕的杨氏父子发生冲突,后李云峰用一把砍刀将杨氏父子砍伤。经贵港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杨某的伤情属轻伤、杨父的伤情属轻微伤。

  在本案审理期间,依照刑诉法的规定,被告人李云峰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杨某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1600元、向杨父赔偿人民币6000元,并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经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并制作了和解协议书。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云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云峰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云峰与被害人杨氏父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应当对被告人李云峰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李云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且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罚。综上,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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