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积极改革创新,在司法公开上大下功夫,推进“阳光司法”工程,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原则,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以健全机制为抓手,推进司法公开。港北法院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庭审旁听、院长接待日、中层领导接访日、发放廉政监督卡、廉政回访、一村一法官、网上“晒公开”等制度,强化司法阳光。2014年,该院共邀请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座谈10次76人(次),到现场监督执行9次18人(次);落实院长接待日24次,中层领导接访日238次;“法官工作室”接待群众380多人次,收到群众意见和建议167条,为群众解决问题75个。
二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开辟司法公开新路径。建立健全信息查询系统,认真落实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公开案件审判执行流程,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2014年以来,该院共公开裁判文书1325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6名,失信被执行人公司13家,涉案金额达3.5亿。
三是以司法宣传为推手,架设法院与群众沟通桥梁。紧抓司法宣传,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法院动态,将立案、执行流程、诉讼指南、裁判文书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各种信息。同时,深入基层,开展普法送法活动,为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14年,该院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发布博文、微博5000多条,共开展送法“五进”活动4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上万份。
四是以监督促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主动向公众开放提高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监督。去年,该院先后就“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和“审判管理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就2014年工作情况向区政协作了通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工作会议、观摩庭审、监督执行案件65人/次。全院40名陪审员参加了746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参审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