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安排部署,着力于对多元纠纷化解、社会保障制度、社会诚信体系、社区矫正制度等一系列体系机制的建设,切实维护好当地社会稳定。
加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设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需要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多方面的共同参与。港北法院立足于党委的统一领导,积极加强与仲裁机构、行政调处机构、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非诉纠纷解决主体的联系,建立业务指导、协调、对接、监督等机制,并于2014年在港北区8个乡镇设立“法官工作室”,在123个行政村设立“一村一法官”,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加强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完善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机制,是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港北法院在对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的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推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等社会救助机制,使这些特困当事人及时得到了社会的关怀,维护社会的稳定。2014年,该院为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459万元,为25起案件的38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37万元。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诚实信用是化解社会矛盾和减少经济纠纷、解决执行难的前提和重要措施。港北法院积极与金融信贷、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协同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同时,通过与全市各金融机构网络联通互动,开通司法查控网工作平台,以加密数据上传、下载、分析等形式,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网上查询、控制;另外,设立执行指挥中心,配备单兵指挥系统,有效缓解了当前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协助执行效率不高和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加强社会矫正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矫正机制,加强特殊人群帮教,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之一,也是法院审判职能进一步的延伸。港北法院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公正妥善审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更多地考虑社会矫正的问题。把案件审理过程作为对罪犯犯罪心理和行为的矫正过程,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港北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时时处处体现司法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通过回访帮教等方式参与社区矫正,努力使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犯改过自新,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通过对青少年开展法律教育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该院邀请在校学生旁听庭审600余人次,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800余人次,派出法官为学校师生上法制课、指导模拟庭审12场次,对未成年罪犯开展回访帮教活动4次,回访帮教15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