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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多措并举为建设平安城乡保驾护航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15-02-06 16:58:0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为建设平安城乡保驾护航。

  把好立案受理关口,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各种矛盾纠纷,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依法及时处理,并做到快审快结快执,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说明原因,积极引导其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难以调解、群体性、社会敏感性、群众利益冲突性等单靠法院力量难以解决的,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案件,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综合调处,共同化解。

  依法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强奸、绑架、“两抢一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并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另一方面,坚持惩罚罪犯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刑事审判原则,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良好的过失犯、未遂犯、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具备条件的依法使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罚。2014年,该院共审理刑事案件539件,审结534件,结案率99.07%,判处犯罪分子725,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55件58人,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61件77人。

  强化能动司法,排查隐患促稳定。定期或不定期到乡镇(街道)、企业等进行摸底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征用、移民拆迁安置纠纷、暴力恐怖势力等矛盾纠纷或安全隐患,按照“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就地解决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而未解决的纠纷,切实做好稳控工作,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同时,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前沿阵地作用,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解决矛盾纠纷,及时消除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因素。2014年,该院领导带头上门走访基层单位、群众40余次,排查出问题30余个;“法官工作室”共接待群众380多人次,收到群众意见和建议167条,为群众解决问题75个。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利用“3·8”、“6·26”、“12·4”等国际性节日, 组织法官深入乡镇(街道)和企业,深入到广大群众中间, 通过召开座谈会、宣传栏、板报、挂标语、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与人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一个法制观念强、社会秩序好、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2014年,该院在港北区8个乡镇和123个行政村(社区)张贴了131版宣传板报,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万余份。
责任编辑:黄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