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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里,我们在执行
作者:苏航宇  发布时间:2015-03-04 08:44:53 打印 字号: | |
  傍晚时间17点30分,港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士的来电……

  “喂,执行局吗?你们还在上班吗?”

  “在的,我们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上班,请讲!”

  “我有执行线索,被执行人陈某从广东刚到贵港,目前在某宾馆里休息,请法官速度前往执行!”

  一起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因为被执行人陈某的故意逃避,而迟迟得不到执结。2015年3月2日傍晚,伴随着淅沥小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接到申请人王某的线报后果断出击,在国家规定的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夜幕里突击执行,半个小时内成功司法拘留陈某并强制扣押了他的车辆,以督促他尽快还款。

  2012年5月,被执行人陈某以“480万台交直流电源变换器项目”的工程承建权为由,用广东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义与申请人王某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并要求王某提供25万元工程保证金。后来,陈某一直未能让申请人进场施工,故王某诉到法院。经法院判决后,陈某仍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还工程保证金,饱尝追债艰辛的王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3月2日,承办该案的张法官接到申请人王某的线报,得知被执行人陈某刚从广东深圳回来,目前住在贵港江北大道盐业宾馆某号房的执行线索后,张法官立刻向分管执行局的黄桢副院长汇报相关线索。

  兵贵神速,黄副院长闻讯后立即作出部署,召集执行法官与法警十余人,及时赶赴执行目的地。干警们按照黄副院长的执行预案,用2辆警车在宾馆停车场前后包夹了被执行人的粤B牌奔驰越野车后,火速赶往陈某入住的房间。由于执行干警们没有见过陈某的容貌,在上楼梯的过程中很戏剧地与陈某擦肩而过,直到陈某准备按下遥控钥匙的那一刻,被在楼下蹲点的黄副院长发现,立马与干警冲过去拦截。

  核对身份信息,出示法律文书后,干警们依法强制连人带车返回法院。在执行局办公室里,当陈某得知自己即将被司法拘留15天后,吓出了一身冷汗,急忙说道:“法官,能不能不抓我,欠多少钱,我都还了。”当晚23点30分,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经双方和解,被执行人陈某先履行4万元义务,申请人同意了以奔驰GL350越野车、60万支票、房产证、银行卡、身份证为担保,第二天履行完毕的计划。3月3日上午,被执行人陈某来到法院,及时履行了本金25万元及利息38205元的法律义务,并当场兑付给王某。至此,一起工程承揽合同纠纷,一大早便顺利执结。

  冒雨突击,半夜奔波。港北法院的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履行着自己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神圣誓言,践行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确保一方平安。
责任编辑:苏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