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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强化“五种意识”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15-03-26 15:53:1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该院倡导建立学习型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院长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带头自查自纠自身存在的不良作风问题,亲自撰写剖析材料。各部门人员坚持周学习制度,使干警的自身综合素质有所提升,为民作风有所新跨越。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坚决克服个别干警“冷、横、硬、推”的不良作风,在亲和力上下工夫,狠抓“文明窗口”建设,扎实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及时快捷受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及时保全、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引导干警树立爱岗敬业和责任意识,以对司法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谨、高效地做好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工作,杜绝出现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任务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问题。

  四是强化规矩意识。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一经发现有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强化廉政意识。紧抓、长抓廉政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进行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倡议家庭助廉、倡议干警廉洁自律、发放廉政监督卡、签订廉政责任状、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等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筑牢干警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有力保障司法廉洁。同时,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全院干警员的司法作风纪律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责任编辑:黄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