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生理和心理处于发育过渡阶段,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思想体系也正处在形成之中,因此,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缺乏辨别力而受到伤害或做出追悔莫及的事情。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创新机制,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司法工作新模式,切实做好未成人保护工作,帮助失足少年重回人生正常轨道。
融情于法,用爱心真情挽救失足少年
“法官阿姨,我知道错了。我不该为了一己私欲,作出伤害别人的事情,我对不起爸爸妈妈,我错了……”因缺乏家庭教育与关爱的未成年人宋某留下了忏悔的眼泪。
法不外乎情,在港北法院的少年审判庭,这样温情的场面经常出现。在审判大楼的五楼,该院设立了圆桌审判法庭,座谈式审判拉近了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的距离,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紧张的情绪。在和缓、情切的氛围中,对被告进行教育感化、心理疏导和情感抚慰,最大程度地降低诉讼带给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和伤害。
回访帮教,用关爱帮助少年重回社会
“感谢法官阿姨、法官叔叔,是你们让我放下了心理负担,我会努力读书,争取考上大学,回报社会,回报关爱我的父母。”这是一位判处缓刑的失足少年对审判法官说的话。
审判结束,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能够让失足少年放下思想包袱,重新树立信心,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是办案法官最大的心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直接的是如何防止失足少年重复犯罪。对判处缓刑、管制和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该院坚持不定期考察和随时回访帮教,通过采取面对面真情谈话、电话回访交谈等方式,倾听他们的生活近况和烦忧,及时了解思想动态,给予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让失足少年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帮助他们健康成长。2014年以来,该院对未成年罪犯开展回访帮教活动4次,回访帮教15余人次。
校园普法,用“法律疫苗”预防少年犯罪
“在刚才的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组织当事人进行了法庭质证、辩论,经过合议庭合议。现宣布判决如下……”这是发生在港北区大圩镇一中模拟法庭上的一幕。
由于家庭教育缺位,常常造成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走进校园普法,就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头戏。该院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邀请学生到法院旁听庭审、参观教育基地,感受法律的庄严性与权威性。同时,走入校园,为学生上法治课,用真实的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从而远离违法犯罪。开展模拟法庭,让学生穿上法袍、警服,亲身感受审判,在角色扮演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14年以来,该院邀请在校学生旁听庭审600余人次,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800余人次,派出法官为学校师生上法制课、指导模拟庭审15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