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进行了细化明确。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发动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在全院上下掀起学习新《行政诉讼法》的热潮。
首先,结合此前的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该院全体院党组成员、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等各部门干警,认真积极地参加最高院组织的专门学习培训。其次,行政庭专门组织全庭干警对新法进行全面学习,对新法的立法原意、新增制度、变更条文等进行重点梳理;结合本次司法解释的颁布,对立案登记制度、复议维持案件的审查、行政协议诉讼、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新制度、新规定进行进一步的学习细化,为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做好知识储备。再次,立案登记制同于5月1日开始实施,利用这一契机,行政庭与立案庭共同携手,就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登记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共同拟定了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起诉状范本、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行政诉讼需知等材料,完善立案登记材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
5月1日起新法正式实施,港北法院将严格按照新法规定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