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向港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请示撤销刑事审判庭,增设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近日,经港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将港北法院刑事审判庭分设为刑事审判第一庭和刑事审判第二庭,各设庭长1名。
刑事审判第一庭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
通过分设机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对进一步优化法院刑事审判资源配置、提升违法犯罪打击质效和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开展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