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男子为吸毒动歪脑筋 借友人电车后盗走欲出卖
作者:罗珩 周小杨  发布时间:2015-05-18 15:45:52 打印 字号: | |
  “瘾君子”为筹毒资对朋友的电动车起了贪念,在借用电动车期间偷配了车钥匙,后偷走该车后欲卖钱,却落入法网,经查,该电动车也是盗窃所得。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惠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9月的一天,一绰号为“贵州大姐”的女子因打麻将输给李某人民币800元后,用一辆黑色宗申牌电动车抵押给李某。2013年10月7日13时许,被告人李惠东借用李某上述电动车,因长期吸食毒品成瘾,又无经济来源,为找钱买毒品的李惠东起了贪念,偷配了该车的钥匙,寻机盗窃。同日19时许,李惠东窜到贵港市港北区乐宁电脑城内,用偷配的钥匙将李某停放在该处的黑色宗申牌二轮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000元)盗走。经查,李惠东盗窃的上述电动车系杨某于2013年3月15日停放在港北区江北大道玻璃厂宿舍被盗的电动车。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盗的电动车收缴并发还失主杨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惠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惠东犯盗窃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惠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珩 周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