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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重视群众心声 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作者:罗珩  发布时间:2015-05-25 15:57:4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切实解决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5月22日上午,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召开提升社会评价工作整改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峻莹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永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森荣,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宋峻莹副院长首先传达了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度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该《实施方案》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对贵港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宋副院长要求,要根据中院的《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停车难”、“立案难”等反映较为强烈问题,迅速出台自己的整改实施方案,要细化要求、明确标准、强化责任、严格落实。他强调,一是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志海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声音。二是要查摆“窗口”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整改。立案庭、办公室、法警大队等与群众接触最多的“窗口”部门,要严格自查,出台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上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三是要规范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严格规范法院车辆管理、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统一腾退;五是要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账务制度要求,不违规用钱、发钱,努力打造廉洁、阳光、节约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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