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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转变司法作风 树立法院新形象
作者:黄斯梅 凌静  发布时间:2015-06-10 10:17:2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司法服务,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将“三严三实”落实到工作中,扎实有序地开展“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院长张志海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职责。制定《港北区法院党组织开展“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活动开展与做好当前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转变工作作风,用推进法院工作发展的成效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开门纳谏,认真查摆问题。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六看六查”,认真查摆司法作风、服务效能、工作机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深入整改。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网络、电视台等媒体,紧密围绕活动内容,坚持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宣传报道。同时在审判大楼一楼大厅电子滚动屏滚动播放大行动宣传标语,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黄斯梅 凌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