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一千!”
“我加五千!”
“我加一万!”
2015年6月17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里,执行法官与审委办监督员成功组织了一场房屋变卖公开竞拍会,竞拍现场十分火爆,最终以高出变卖保留价的8%成功变卖,比起拍价溢价6万元。
罗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欠下大量债务无力偿还,被港北区法院裁定拍卖其位于绿洲花园的两套房屋。罗某的房屋属于某学校地段,房屋面积达一百七十多平方,吸引了不少人的兴趣。可围观的人多,心里却犹豫。因为房屋所在地段和户型都不错,但因为存在一点瑕疵,竞买人迟迟不肯举牌竞价。经三次拍卖,价格由50.06万元、49.00万元连降两次,降到了36.05万元、35.25万元,但还是无人买收。
“唉,看来白折腾一番了。”申请人李某连连叹气。承办法官耐心向其解释:不动产经三次流拍之后,可以以变卖的形式处置。征得申请人的同意,6月9日,承办法官发出变卖公告,依法在第三次公开拍卖价的基础上变卖上述两套房屋,并在法院网站、微博等发布相关变卖信息,没有想到短时间内吸引了8名欲购者。
“我先报名,应该卖给我!”“房子是在顶层,还有点漏水,但是修修就好了,这个价格我觉得很值。”“买了这个房子,孩子以后可以就近在这个学校读书了,值!”大家争先恐后地报名,怕错失良机。为公平起见,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竞拍会的方式,公开竞价。竞拍会上,分别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36.05万元、35.25万元起拍,竞拍参与者经公开喊价6次,最终分别以39.05万、38.60万的价格成交。
港北区法院法官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灵活处置流拍的财产,在变卖公开竞拍会上最大程度地维持房屋的价值,进而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双向性的保障,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