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以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法立案改革要求,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截至6月30日,该院两月内共收到民事一审、行政一审、刑事自诉、执行、国家赔偿案件987件,其中当场立案944件,同比增长17%,登记案件43件,对缺乏材料不能当场立案的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共17份,当场立案率95.64%。从案件数量来看,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之后,案件整体数量同比变化不大,但与今年3、4月份相比,环比增幅达六成左右,呈现井喷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