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的总体思路,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完善监督举措,从严从实,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案件质量监督体系,由审委办和审监庭每季度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评查,评议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建立审判绩效考评通报制度,从收案数、结案数、判决数、调解数等方面,每月对法官审判执行工作效能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庭室和干警年度评先评优和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人大监督。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该院审理的重大案件和社会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评议庭审,参与案件的调解和执行,进一步约束和规范司法行为。去年以来,港北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评议庭审52个,出席工作会议、观摩庭审、监督执行案件205人/次。
三是强化公众监督。该院在港北区八个乡镇设立“法官工作室”,在港北区123个行政村(社区)开展“一村一法官”为民服务包干制,将法官的联系方式公开,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该院还聘请了60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聘请了5名廉政执法监督员共同参与司法监督。
去年以来,全院60名陪审员参加了1347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参审率达100%。此外,该院还设立了投诉电话、24小时录音电话、网上举报邮箱、院长信箱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