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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法官的时间去哪儿了
作者:罗珩 黄丽丽  发布时间:2015-07-30 15:48:59 打印 字号: | |
  7月22日,早上7点30分,南方的小城贵港,早上空气清新,呼吸起来让人倍感精神,而此时人流车流开始逐步增多,忙碌的一天就要开始了,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法官黄奎比上班时间来早了半小时,因为今天上午他有3个案件要审理,虽然这样的工作强度是家常便饭,但是细致严谨的职业习惯,让他丝毫不得马虎。提前来到办公室,抓紧时间再熟悉下案卷,做好9点钟的开庭准备。

  这位2003年进入港北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现在是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2006年任法官以来,共审结刑事案件一千多件,是贵港市五个基层法院办结刑事案件数量最多的法官之一,是公认的“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先后获得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等多项荣誉。

  上午9点,审判开始,这次审判的案件分别是涉嫌犯受贿罪、涉嫌犯盗窃罪、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判,上午11点案件审理完毕。一口气审理了3个案件,回到办公室后马上又与其他同事合议研究案件,研究完后,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黄奎整理了一下思绪,继续敲打键盘,书写先前未写完的案件判决书。

  12点15分,黄奎下班回家。

  14点45分,黄奎步行回到单位,与同事办案民警一同去往港南某乡镇,做一未成年人的盗窃案件调查,为后期的开庭收集材料。

  15点30分,黄奎一行来到了该案未成年人住处,只见屋子破旧,垃圾灰尘占满整个屋子,由于未成年父母都无法找到,案件调查转向走访周围的邻居。黄奎仔细询问,力求全面,从各个侧面了解情况,尽量做到公正详细。  

  16点15分,黄奎来到港北区城西派出所,与办案民警座谈,了解盗窃案件情况。

  17点05分黄奎又赶到了看守所,提讯被告人,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犯罪心理及原因

  17点50分,黄奎回到单位办公室,此时书记员拿着一叠文书让黄奎审核。

  黄奎水都没有来得及喝,拿起笔就开始审核,一页一页地认真翻看。办公室的灯光静静地陪着黄奎,夜幕也悄悄的降临......

  作为刑庭副庭长和业务骨干,黄奎积极组织刑庭的法官们走出法院,走向社会,走进校园,到辖区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被青少年学生亲切地称为“大哥哥法官”。其所在的单位还获得“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
责任编辑:罗珩 黄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