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的大老板向晨练的大爷问路,还叫其上车带路,警惕的老人一开始还不愿上车,结果一位“热心肠”的“国税局工作人员”路过,表示愿意带路,大爷见状也一起坐上了海南大老板的车,结果上了一条贼船,被骗子忽悠走了3万元,另外还有两位老人被同样的手法所欺骗。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该起诈骗案,并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启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丘兆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到底是怎样的骗局,让几位老人纷纷上当受骗?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积蓄全部拱手相让?
一次有预谋的“邂逅”
2014年7月11日7时许,被告人李启华(以下称“海南老板”)开车行驶到贵港市港南区南郡名邸附近,看见钟大爷(时年61岁)在此处散步,便走下车问钟大爷知不知道江南工业园区天龙药业在哪里,并递上自己的名片,上面写着“海南省海口市康乐医药公司 李金富经理”。钟大爷表示并不知道天龙药业,他只知道江南工业园区。就在这时候,被告人丘兆辉(以下称“陈所长”)身穿税务制服走过来,对海南老板说他知道那个制药厂在哪。海南老板很开心地说:“你们两个人带我去找那个药厂吧,我给你们一人100元钱的辛苦费!”
陈所长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叫上钟大爷一起。钟大爷看到陈所长答应一起去,便没了戒心,两人一起坐上了海南老板的车。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事,还能多赚100元钱的钟大爷,心情愉悦的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却不知自己已经一步步的走向危险。
在车上,海南老板递给陈所长一个信封,上面写着“广西贵港天龙药物厂 厂长黄德才”。陈所长说知道这个厂,他还认识厂长,那个厂长就住在港南区国土局附近。车子开到该制药厂的厂长家附近的时候,陈所长叫海南老板停车,他要去厂长家打听下情况。之后,陈所长便一个人下车走进一条小巷子再转个弯就不见人了。过了20分钟左右,陈所长回来了,跟海南老板和钟大爷说,厂长去香港出差了,要过一个星期才回来,只有厂长的老婆在家,她说现在只有5000颗“蛇胆素”,卖120元一粒。海南老板知道后有些犹豫,说要先打个电话回公司,叫陈所长和钟大爷在车上等一会。
“陈所长”拉拢老人使坏
趁海南老板下车打电话,陈所长便拨通了厂长老婆的电话,并故意打开了免提,让钟大爷听到对话内容。陈所长问厂长老婆:“那个海南老板想找你们要8000颗‘蛇胆素’,还有没有现货?”厂长老婆说,“没有那么多,真的只有5000颗,卖100元一粒,要付现金。”陈所长挂了电话,小声对钟大爷说,“不要对海南老板说卖100元一粒,我们告诉他卖120元一粒,赚他20元一粒,5000颗“蛇胆素”可以赚他10万元,然后我们各自分5万元怎么样?”
带了路不仅能拿100元的辛苦费,还能多赚5万元!碰上如此好事,岂不快哉!钟大爷此时心里乐开了花,很快就答应了陈所长的提议。
不一会,海南老板也回到车里。跟陈所长说,想要先看下货。陈所长又走进那个巷子,过了10分钟就拿着两排黄色的药片回来了,他对海南老板说,家里没有现货,就剩着两排了,其余的都在厂里。海南老板看了一下那些药说:“就是这种药,而且成色很好,品质不错!”并请求陈所长带他们去厂里看现货。陈所长就说刚电话厂长老婆,她说要先付25万元的押金才能看货。
海南老板显得有些疑虑。这时,陈所长拍着胸脯说自己跟厂长一家很熟,自己愿意为海南老板先出着押金,先去看货,不满意的他还能要回这些押金。海南老板非常感谢陈所长的一路相助,并表示事成后会给回其25万元,还邀请他去海南旅游。于是,陈所长向钟大爷使了下眼色说:“我有13万,你有多少?”钟大爷说自己有3万元,陈所长说可以了,剩下的7万元他会找朋友借。
用“障眼法”进一步取得老人信任
一听到陈所长主动承担大部分的押金,自己只出3万元的小数目,过后还能拿2万元的差价。钟大爷顿时觉得自己遇到贵人了,处处受到关照,心头一热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海南老板开车带着钟大爷回家拿存折,钟大爷去银行将里面的3万元全取了出来,上了海南老板的车。为了打消老人的疑虑,陈所长也去银行取钱。接着,车子行驶到港南区海鲜市场对面的农业银行,陈所长下车取钱,海南老板和钟大爷在车上等。过了30分钟,陈所长提着一个黑色小布袋从银行走出来,上车后打开袋子,让钟大爷看到里面一捆捆的百元大钞,并叫钟大爷把3万元也放进去集中在一起。并出发去找陈所长的朋友借钱。途中,陈所长给了50元让钟大爷下车买两包玉溪香烟,说是给他朋友的。钟大爷拿了钱下车买烟,回来的时候发现车子已经开走了,这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便报了警。
被告人李启华和被告人丘兆辉都是陆川县的农民,两人通过密谋,李启华扮演海南医药公司的老板和厂长老婆,丘兆辉扮演税务所领导,利用晨练老人孤身一人好哄骗的弱点,使用假名片,写有地址的信封,变声软件,药片,夹层冥币等各种道具,以赚取高额差价为诱饵,通过“唱双簧”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行骗者落入法网被严惩
同年8月16日和9月19日,李启华和丘兆辉以类似的方式,对覃某(时年57岁)和戴某(时年70周岁)实施了诈骗,骗走覃某7千元,当戴某在银行准备领取2万元的现金时,李启华、丘兆辉被埋伏在周围的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启华、丘兆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起共同诈骗犯罪中,两被告人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分别按照他们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李启华、丘兆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李启华、丘兆辉的辩护人均提出,指控第三起诈骗的金额不确定,且诈骗没有得逞,是犯罪未遂。李启华、丘兆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的辩护意见,经查与本案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李启华的辩护人提出李启华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的辩护意见,如前所述,李启华是本案的主犯,故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独自一人外出时,面对陌生人的搭讪要提高警惕,更不可轻易上陌生人的车。要保管好私人财物,领取大额现金或转账时,要事前跟家人商量好再做决定。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在确保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