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港北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切实推进港北法治建设
作者:黄斯梅  发布时间:2015-09-28 09:53:19 打印 字号: | |
  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延伸审判职能,从四方面着力积极开展法制建设,为法治港北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今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出了明确规定。港北法院积极与贵港市、港北区两级党委政府沟通,贵港市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自新法实施以来,该院已开庭审理的10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共有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90%。

  二是指导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港北法院成立了由行政庭全体人员组成的项目征地、拆迁专门工作组服务我区项目建设,对政府职能部门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释义。为区政府依法处理“610”山林纠纷和“青草浪”土地纠纷,开展“白凹窝”违建拆除行动等提供了法律服务。

  三是组织党政干部旁听庭审。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水平,港北法院在审理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件时,主动邀请党政机关干部到庭旁听庭审。近两年,该院共邀请公安、税务、海关、卫生、教育等系统的干部旁听庭审活动10次。今年,该院积极配合港北区纪委,开展港北区党员干部参加违纪违法人员庭审旁听活动7次,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400余名。

  四是组织法官到职能部门讲法释法。为提高职能部门的法律意识,依法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近两年,港北法院先后组织法官到贵港市国土局、卫计委、质监局、公安局等12个单位为700余名干部讲课释法,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责任编辑:黄斯梅